(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机关财务等工作;牵头协调局属单位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市委农办秘书科
【职责】负责处理市委农办日常事务。
(三)人事科
【职责】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养老保险和教育培训工作;受委托承担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承担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牵头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四)法规科(挂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牌子)
【职责】组织起草全市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机关有关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有关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建设。承担农业行政审批综合办理工作。
(五)政策与改革科
【职责】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负责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
(六)计划财务科
【职责】统筹研究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规划及财务工作。
(七)种植业管理科
【职责】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负责科学施肥、耕地质量管理、发展节水农业和水肥一体化相关工作;负责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发布耕地质量信息;负责农业植物品种管理、新品种保护、农作物新品种审定相关工作;承担种子市场管理和肥料监管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工作;承办国内和出入境植物检疫的相关事宜,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事宜;负责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及推广应用;指导设施农业发展;指导经济作物重大技术推广。
(八)畜牧与饲料科(挂奶业管理科牌子)
【职责】指导全市畜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兽医与屠宰管理科
【职责】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检疫以及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等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市动物畜禽屠宰管理等工作。
(十)资源利用科
【职责】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和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等工作。
(十一)渔业渔政管理科
【职责】负责全市渔业发展规划及渔政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二)乡村产业发展科
【职责】负责全市乡村产业发展等工作。
(十三)乡村建设促进科
【职责】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及农村人居环境等工作。
(十四)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职责】 负责推进乡村治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工作。
(十五)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挂对外经济合作科牌子)
【职责】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组织开展农经统计有关工作。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织开展农业对外经济合作等工作。
(十六)帮扶科
【职责】承担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等工作。
(十七)市委农办督查考评科
【职责】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十八)市场与信息化科(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牌子)
【职责】负责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农业品牌建设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
(十九)科技教育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职责】负责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机推广体系建设及转基因生物安全等工作。
(二十)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职责】承担农业机械化管理相关职能。
(二十一)农田建设管理科(挂耕地保护评价科牌子)
【职责】负责全市农田建设及耕地监测等工作。
(二十二)网络安全与宣传科
【职责】负责网络信息安全及“三农”宣传工作。
机关党委
【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纪检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职责】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