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编码
TE410200NYNC0000013410120080W0001
二、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的申请与受理
适用对象:法人
三、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四、设立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农药的,应当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第四条: 农业部负责监督指导全国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部门)核发;其他农药经营许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根据农药经营者的申请分别核发。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应当对农药经营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或者委托下级农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查。
五、受理机构
开封市农业农村局
六、决定机构
开封市农业农村局
七、办理条件
符合本行政区域内规划数量的限制。
八、申办材料
申办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版 | 特定要求 | |
1 | 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 |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
2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原件 | 1 | 纸质 |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
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原件 | 1 | 纸质 |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
4 | 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 | 原件 | 1 | 纸质 |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
5 | 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 | 原件 | 1 | 纸质 |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
6 | 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 原件 | 1 | 纸质 |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
7 | 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 原件 | 1 | 纸质 |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
8 | 房产证或房屋租赁等证明 | 原件 | 1 | 纸质 |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
9 | 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 原件 | 1 | 纸质 |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
10 | 有熟悉限制使用农药相关专业知识和病虫害防治的专业技术人员证明 | 原件 | 1 | 纸质 |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
11 | 经营人员两年以上从事农学、植保、农药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 原件 | 1 | 纸质 |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
12 | 有明显标识的限制使用农药销售专柜、仓储场所及其配套的安全保障设施、设备的清单及照片 | 原件 | 1 | 纸质 |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九、受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开封市民之家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办材料。
(二)网上申报:登录开封市政务服务网(http://kf.hnzwfw.gov.cn/)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十、办理流程
(一)受理
综合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能当场予以确认的,应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不能当场确认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符合规定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审查
审批机关依据审批材料进行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审批,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决定
审查通过的,颁发《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初审表》。
十一、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三、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由现场取件或邮寄方式送达。
十四、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许可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 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在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开封市人民政府或农业农村部申请行政复议。
十五、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开封市民之家二楼B区综合服务大厅
(二)电话咨询
0371-23857108
(三)网上咨询
http://kf.hnzwfw.gov.cn/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
开封市民之家二楼B区综合服务大厅
(二)电话监督投诉
0371-23666621
(三)网上监督投诉
http://kf.hnzwfw.gov.cn/
十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27路、30路、39路、56路公交车,开封市民之家二楼B区综合受理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开封市民之家二楼B区综合服务大厅
2.电话查询:0371-23857108
3.网上查询:http://kf.hnzwfw.gov.cn/
(二)结果公开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开封市民之家二楼B区综合服务大厅
2.电话查询:0371-23857108
3.网上查询:http://kf.hn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