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农业农村局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第一部分
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全市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开展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等工作。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管理和渔政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组织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指导全市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九)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拟订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农业贸易谈判工作。提出主要农产品的出口建议负责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出口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中共开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农业农村局预算算单位构成
本预算为汇总预算,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
1、 农业农村局机关
2、 开封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3、 开封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4、 开封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
5、 开封市种子管理站
6、 开封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
7、 开封市农村能源环境保护工作站
8、 河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开封市分校
9、 开封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10、 开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11、 开封市农林业产业化发展中心
12、 开封市畜牧工作站
13、 开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4、 开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15、 开封市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
16、 开封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17、 开封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18、 开封市农业机械化技术试验推广站
19、 开封农业机械化学校
三、机构设置:
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18个,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科、乡村产业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政策与改革科、种植业管理科、市场与经济信息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科技教育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水产科(渔政管理科)、乡村振兴科、农村人居环境指导科(市委农办秘书科)、农业综合开发与农田建设科(对外经济合作科)、畜牧与饲料科(奶业管理科)、兽医与屠宰管理科(市政府重点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资源利用科、农业综合行政合法监督支队、人事科(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科),核定行政编制63名、工勤编制3名。
第二部分
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0年收入总计6283.05万元,支出总计6283.0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01.05万元,增长33.43%。主要原因:本年度机构改革,原农林局、农办、畜牧局以及农机局合并为农业农村局,收入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0年收入合计6283.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50.05万元(包括经费拨款6240.05万元,罚没收入1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33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0年支出合计628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13.05万元,占84.56%;项目支出970万元,占15.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6250.0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 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增加2068.05万元,增长33.08%,主要原因:本年度机构改革,原农林局、农办、畜牧局以及农机局合并为农业农村局,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250.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万元,占0.16%;教育支出214.55万元,占3.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8.32万元,占16.78%;卫生健康支出301.77万元,占4.82%;农林水事务支出4419.46万元,占70.71%;住房保障(类)支出255.93万元,占4.1%。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局(委)《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从2018年起从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29.64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9年增加29.64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19年增加11万元。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合并,单位职能增加,工作任务增加,出国预算增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19年减少16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没有公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9年增加11.6万元,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合并单位,单位职能增加,工作任务增加,公务用车车辆增加,所以公车运行维护费用预算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35.0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9年增加23.04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机构改革,原农林局、农办、畜牧局以及农机局合并为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能增多、工作任务增加,公务接待费相应增加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局(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2.7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委)共组织对5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350万元。2020年,我局(委)拟组织对3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分别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奖励经费、五优四化发展专项资金、肉牛奶牛肉羊产业发展资金,涉及资金700万元。2020,我局(委)已对49个项目设立了预算绩效目标,涉及资金261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局(委)共有车辆3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应急保障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质检中心1辆为流动检测车,其他9辆是收走车辆因缺手续无法销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其中:9套为质检中心及畜产品质检中心检测设备,1台为局机关电梯。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委)没有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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